持续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深入推进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擅自邀请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招投标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依法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走风漏气、打分不公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加强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图审查;严格执行工程担保制度,对没有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开工手续;严禁并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任意更改合同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认真宣贯《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落实责任制,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试点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构建全系统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服务平台,顺畅省、市、县各部门信息发布渠道,提供全省“一站式”信息公开共享服务。落实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全面建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加快构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机制。
(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坚持阳光操作,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优先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强化管理创新,推进规范化管理,努力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从2009年度政风行风考核测评结果来看,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物业管理、天然气、热力供应等行业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重点、攻难点,着力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市对县区政风行风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和群众意见台帐。按照信访工作办理程序,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确定专人查看、答复《政风行风热线》网上咨询、投诉,及时解决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