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转发《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陕建函[2010]40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10月底前,对本地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省厅将结合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全省秋季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巡查,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