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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安办明电[2010]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8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暨“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打非治违。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安明电[2010]6号),迅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公安、安监、国土、交通、建设、工商、煤炭、质监、经信等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紧紧抓住技改整合煤矿和非煤矿山,突出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二、切实加强重点督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对北湖区打非治违工作的督导,公安、安监、煤监、监察部门配合;省安监局牵头负责对花垣县打非治违工作的督导,公安、监察、国土部门配合;省煤炭工业局牵头对冷水江市打非治违工作的督导,公安、安监、煤监部门配合。牵头单位要派出厅局领导挂帅的工作组,相关配合厅局的抽调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名单(填附表一)8月20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单位,各督导组工作方案8月22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8月底要正式进驻督导。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非法违法生产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省市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加强督查检查。同时,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暗访工作组,对全省各地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抽查。

  三、加强沟通反馈,做好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为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省安委办将在《湖南安全生产动态》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各地各部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各市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从8月23日开始,每周一17时前要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填附表二)以及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经验与做法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以便及时通报和总结上报;每月5日17时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含附表二),工作总结10月20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731-89751237,传真:0731-89751234,电子邮箱:xtc89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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