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
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机关单位要积极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各企事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本单位每年有一定数量的职工参与无偿献血。各大中专院校要在组织学生参加无偿献血的同时,动员学生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为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贡献力量。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在广大城乡居民中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努力扩大无偿献血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参加无偿献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临床互助献血宣传,配合采供血机构做好互助献血的采集工作,并组织动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地献血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好本单位团体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四、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
无偿献血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宣传普及献血常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献爱心的善举,是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不断提高无偿献血的自觉性。要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先进事迹,免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并配合做好主题宣传和大型宣传活动。医疗卫生和教育机构要通俗易懂地宣传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的知识,组织编写血液科普知识资料,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培养献血助人的美德。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l5-55周岁人口中的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城市居民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接受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
五、不断提升采供血机构工作水平
各级采供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规范和标准,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强化敬业精神、奉献意识和业务技能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采供血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献血服务,突出重点人群,巩固献血者队伍,力争使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比例达50%以上。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机采成分献血者队伍和志愿献血预备队建设,从实际需要出发设立流动血库,建立健全血液供应可持续保障机制,确保在各种情况下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符合建设管理标准的献血屋和献血车,方便城乡居民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