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赣食药监安〔2010〕102号)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收悉。经审查,并经现场检查,你公司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园南路具备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条件,同意你公司增加生产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园南路,对应增加的生产范围为粉针剂(头孢菌素类)。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