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通知》要求,协同周边省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到2015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或等于全年天数的85%,确保2013年10月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在我市举办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二、重点任务
配合环境保护部完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天津市大气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含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和工业布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推行能源清洁利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按期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具体工作分工见附件)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3月底前,完成天津市大气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含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2011年底前,配合环境保护部完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三)2011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宣传,动员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四)2011年至2015年期间,完成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责任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六)2015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