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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0〕6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昆(副省长)

  副组长:林 英(省政府副秘书长)

  袁宝成(深圳市副市长)

  吴维保(汕尾市副市长)

  成 员:廉 奕(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

  陈雄贵(省编办副主任)

  林喜南(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林位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子鹏(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沈梅红(省财政厅副厅长)

  葛国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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