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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加快进度、提高质量,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省17个市及大部分县都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或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蚌埠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指挥长、市长任第一副指挥长的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铜陵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2010年全市“一号民生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宣城市编委专门批准成立了市住房保障局,作为常设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与具体实施机构,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管理。17个市都及时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加强督查调度,加快建设进度。铜陵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行了半月调度和每月考评、排名、通报制度,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严抓工程质量安全。本次督查将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市县都能够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六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所抽查工程的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未发现存在严重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工程结构安全可靠,处于受控状态,施工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四是落实各项政策。在土地供应方面,各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及时供地。在资金筹措方面,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及省补助资金的同时,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方面筹措资金,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在税费减免方面,开辟保障性住房各项税费减免的“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是创新政策举措。各地大胆创新,探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配建、租售并举、共有产权、后期管理等方面的住房保障新模式。芜湖市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把廉租住房从政府性资产变为可以滚动发展的优质资本,形成“融资—建设—回购—再融资”的良性循环,从而满足持续的建设资金需求。宣城市通过产权共有、租售并举的方式,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铜陵、蚌埠、淮南三市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中实行拆一还一、与住房保障相结合,土地出让采取模拟净地出让、安置房建设融资借助融资平台等做法,较好地解决了棚户区拆迁安置和配套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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