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围绕打造廉洁高效济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以市行政审批物理大厅为依托,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网上审批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实时监控和全方位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群众满意、全国一流的网上政府。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信息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涉密信息除外)要依法在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大厅予以公开。
2.网上运行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和实时监控,创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和运行方式,构建覆盖全市行政审批业务的网络系统平台。
3.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厅内事项先行、厅外事项逐步纳入、垂直业务分类对待,优先将已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络系统平台,其他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由市里统一开发建设,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应用需求,在此基础上分步建设,扎实推进。
4.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要求,统一信息技术标准,有效整合资源,节约建设成本,促进信息共享。
(二)建设内容。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批中心)网站建设面向公众的在线服务平台,设立部门和县(市)区网上办事子网站,主要内容包括网上申报、查询、咨询、评价、办事指南、结果反馈等。
2.建设全市统一的“一网式”协同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平台。通过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库,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多种模式的业务优化组合、决策分析及数据交换服务,真正实现“网上办公、并联审批,承诺办理、超时查处,阳光操作、规范收费,主动跟进、无缝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