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力争在5年内,打造成为具有支付、物流配送、报关和信用评级等服务功能,以国际贸易为主体,为全市各类企业营销体系建设服务的综合性网络平台。由市外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国投公司负责建设与运营,与市外经贸信息中心等进行协同合作,并统筹全市网络展销平台,同时与基地的常年展实体市场对接。
(八)加快建设服务企业总部硬件载体。根据基地核心区总体功能布局要求,加快已建成的核心馆和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功能开发步伐。着力推进基地内会展场馆、商务用房、酒店宾馆和公寓住宅等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基地硬件设施体系。增加基地公交线路或建立运营专线,建立健全基地交通导示系统,加快完善基地对外交通设施,加强与核心商圈和交通枢纽的交通联系。
(九)建立健全总部基地专业化服务体系。坚持特色办展、服务办展,重点与全市其它园区、制造业基地开展合作,为引进先进技术装备产业或制造业基地服务,建立有特色的专业会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基地金融保险、会计、法律、物流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为企业、总部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撑,推动基地规划区内现代服务业与基地联动发展。鼓励入驻金融企业开展金融创新,为企业总部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具体政策可参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切实增强基地国际贸易便利化能力。由市口岸打私办牵头,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参与,利用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现有基础,开设国际贸易相关检验检疫、报关等绿色通道。在基地建设初期(2011年~2012年),在入驻企业贸易便利化工作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快对基地入驻企业的出口退税进度,自企业申报之日起,力争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基地内设立展厅,用于进口商品展示。从中央扶持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对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为基地入驻企业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予以一次性支持。
四、充分发挥基地建设各项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
(十一)设立总部基地建设扶持专项资金。自2010年起,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设立总部基地建设扶持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1)2007~2026年20年内,入驻基地的总部企业和会展相关企业(含国投公司)所交税费地方留成部分(教育费附加除外,契税返还由国展中心与江东区政府另行商定);(2)基地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收益(扣除必要费用);(3)各级财政安排的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国投公司资本金的注入, 用于基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2)项目融资贴息;(3)基地入驻企业的政策优惠和激励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