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强平台联动合作,推进贸易平台融合化。
加强宁波保税区与国展中心的优势互补和有机对接,共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化国际贸易服务平台。按照“前店后仓”合作模式,将宁波保税区特殊功能向宁波中心城区特别是国展中心延伸,鼓励宁波保税区进口贸易企业在国展中心设立进口商品展示窗口,共建国际商品展览展示基地;探索国际采购联动发展模式,与国际机构合作招揽国际采购商,定期举办国内产品出口采购、品牌推广等活动,集聚国内生产企业供应商和境外采购商,共同打造华东地区中国制造产品的采购基地。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外经贸局、市口岸打私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港口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兴(集团)公司、宁波港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具体承担领导小组交付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市对外开放战略高度和各自职能出发,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认识,同心协力,合力推进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
(十三)加大招商力度。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和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以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共享招商资源,共建招商团队,大力开展对外招商,针对宁波大市外的国际贸易、国际采购、国际配送、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国际会展等总部型企业,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营运中心、国际贸易总部企业、国际采购配送中心、国际商品分拨中心等高端企业,尽快形成集聚效应,打造国际贸易产业集群。
(十四)加快人才引进。利用各类人才开发平台和引进载体,大力引进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市场营销、会展服务等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人才保障力度,为国际贸易示范区发展和我市国际贸易发展环境的优化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十五)完善政策配套。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研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要针对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提出的新需求,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创新突破,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先行试点,不断完善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