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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0〕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能够监测全省1.5级以上地震;初步建成覆盖关中和陕南地区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不断提高;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较好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地震等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优化全省地震台网布局,继续推进数字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特别是烈度速报台网建设,提高地震灾害信息的快速获取能力。大力推进煤矿、水库、油田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台网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地震部门要加强我省尤其是关中地区强震孕育、预测预报和成灾机理等基础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完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努力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地震基础研究的投入,确保地震基础研究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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