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0〕9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金振吉 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罗亦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青逯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兰亚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晓英 省司法厅副厅长
高壮省 财政厅副厅长
申奉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孙 铁 省环保厅副厅长
吴晓光 省农委副主任张长新省商务厅副厅长
谢文明 省文化厅副厅长
秦海涛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博识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邴 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郭树峰 省信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