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沪农委[2010]283号)
各区县农委:
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浦东新区计划从今年起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浦东的农民收入能够比2009年翻一番。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对现有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作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强化了“十二五”期间政策的扶持对象和覆盖范围,为促进浦东农民收入倍增提供政策保障。8月26日,浦东新区召开了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现场会,就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政策措施作了解读,并对实施好政策措施提出了要求。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浦东新区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次又将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寻求突破,制定了一系列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导向性政策措施,符合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要求,为本市在“十二五”期间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经验、作出了示范,值得全市学习借鉴。希望各区县结合实际,在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上下功夫。通过抓培训、给产业、扶创业、送岗位、强保障,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非农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从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浦东新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补贴到户籍农民(简称“人头”)。对直接和间接从事农业生产领域的,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浦东户籍农民,今年在部分乡镇进行试点,从2011年起全面实行务农政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政策补贴到农田(简称“田头”)。从2011年起,每年发布一次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各镇可在区流转指导价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同时,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土地流转补贴以当年土地流转指导价为基础,土地流转费低于指导价的,流转补贴全部归流出方;土地流转费高于指导价的,按相应比例给流入方一定的流转补贴,但最高比例不超过流转补贴的30%。
三、政策补贴到村级组织(简称“村头”)。为夯实村级组织基础,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村级组织的工作质量,结合村级组织管理服务职能的延伸,对两区合并以后的157个贫困村实行差别扶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对其余各村从50万元提高到村均70万元。新增的补贴资金纳入《浦东新区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和扶持村级组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中,并着重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民增收倍增计划的落实、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管理服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