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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用水类别的复函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用水类别的复函
(2010年8月16日 琼价价管函[2010]382号)


华德鹏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用水类别的函》(华投蓄冷〔2010〕05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是以冷冻水为载体,通过热交换器为用户提供空调供冷服务。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所属行业的函》(琼工信节函〔2010〕247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40-1999)“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的各部门,在工业生产过程(或期间)中,制造、加工、冷却、空调、洗涤、锅炉等处使用的水及厂内职工生活用水的总称” 的规定,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用水应为工业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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