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力度加大,为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城郊农业向都市农业的转变,特制定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指导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省会,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重点建设集高效、生态、安全、观光、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特色种养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园区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有效促进一二三产相结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积极构建布局科学、规模适度、优势集中、效益显著的现代都市农业新体系,倾力打造服务省会、致富农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现代都市农业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依据新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制定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做到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与城市建设相配套,与城市发展相匹配。
2坚持政策引导。通过制定更加灵活的支持政策,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投资的吸引力和都市农业发展活力。
3坚持市场运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组织推动和政策扶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要素发展都市农业。
4坚持项目支撑。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包装、跑办、招商力度,按项目运作、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5坚持城乡统筹。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力度,积极推动城乡、区域经济互动,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实现产业互助共促、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