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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5现代园区农业。凭借贴近城区、交通便利、经济实力强和科技资源雄厚的优势,重点发展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以现代产业体系和经营模式为载体,集现代农业示范、科技成果展示、农产品供应配送、旅游观光休闲的综合性大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重点在藁城岗上规划建设藁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在滹沱新区规划建设正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在高新区加快建设东佐现代农业示范园。

  6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重点抓好藁城开发区食品园区、鹿泉乳业加工园区、正定板材加工园区、栾城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园区年新增投资额、产值分别达到20%以上。以4大园区为载体,初步建成以市区北部、西部乳业,东部、南部粮油,东北部板材为特色的都市圈农产品加工产业带,以及以石环公路南环沿线为主的农产品物流产业带和鹿泉大河农产品物流产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保障体系。在现有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聘请国内一流都市农业规划设计单位,组织相关方面专家,研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合理划分发展区域,明确产业发展类型,确定不同阶段的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民居建设规划相配套。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指导都市农业快速推进、有序发展。

  (二)健全投入保障体系。市、县财政设立都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和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重点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科研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吸引工商、民间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都市农业。整合农业发展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创新项目运作机制,坚持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明晰项目产权,落实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提高项目效益。

  (三)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租赁经营、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开发、集约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石政发〔2009〕45号)和《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0〕10号)有关规定,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和发展。制定落实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社会、个体投资都市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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