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我市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创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做到“六个并重”即:创业文化建设与创业政策扶持并重、创业促就业与创业促发展并重、初级生存型创业与高端发展型、科技型创业并重、创业数量与创业质量并重、培育本土市民创业与引进创业人才并重、重点扶持与政策普惠并重。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搭建平台、优化环境,构建全面创业支撑体系,挖掘全民创业潜能,激发全民创业激情,提高全民创业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鼓励创业良好氛围,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走自主创业之路,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建立一批创业见习基地和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有较大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率达1∶5以上。到2010年底,基本建立平等竞争、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新型创业机制,创业环境满意指数、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实体生存指数、创业实体就业贡献率、创业实体就业贡献增长率等五大指标比创建工作开始前有明显提高,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任务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