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95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研究院所: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2010年下半年考试工作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现就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设置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放射防护)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
(五)职业病诊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或登陆首都之窗beijing.gov.cn 北京卫生局网页 专题栏目 职卫机构管理 下载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考;请将报名表交到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7--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114房间(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3、联系人:张丽英 王竞梅;联系电话:64407058。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于2010年9月20日后关注北京卫生信息网,届时进行网上公布。
附件: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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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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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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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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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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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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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目前所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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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类别:
□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放射防护)
□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
未选择项目2者请提供检测资质证书号(无检测资质证不可报考)
□ 5、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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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所需材料:
1寸彩色免冠照片(每个专业每人1张)
职业病诊断专业的技术人员,还需提交:
(1)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证明;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3)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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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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