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商标注册和运用能力的提升。在提高企业商标注册率和使用率的基础上,鼓励出口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打造驰名商标。
--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大力挖掘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引导其商标注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服务于湖北新农村建设。
--加强商标保护。制止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使用人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1.全面实施版权战略,大力发展版权产业。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和信息网络等版权产业的发展,实施哲学社科、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图书报刊四大文化精品工程,形成自主版权和文化产业集群。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荆楚特色文化,支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点的作品创作,扶持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
--促进版权应用与转化。完善版权评估、质押、作品登记和版权合同备案制度,拓宽版权利用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为版权交易的通畅、便利和版权资源共享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和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
--完善版权保护机制。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妥善处理版权保护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加大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大规模制售和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遏制盗版现象。
22.大力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
--扶持一批在植物新品种权的获取和运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增建和扩建植物新品种亲本繁殖材料保藏库,扩大保藏能力。
--建立种子扩繁制种基地,增强植物新品种生产能力,加快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
--建立品种权交易信息平台,加快植物新品种权交易转让和产业化开发。
23.完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度。
--建立健全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制度。扶持传统知识的整理和传承,促进传统知识发展。完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利用、保护和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扶持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加强遗传资源保护,加大对我省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正确处理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构建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防止遗传资源丧失、流失和无序利用。保障遗传资源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
24.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深入发掘传统文化资源,传承具有湖北特色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手工技艺、杂技和体育游艺等民间艺术。
--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一个关爱、保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合理分享利益的机制,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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