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支持群众性的发明创造、艺术创作活动。积极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和民间艺术家等评选活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艺术创作活动广泛开展。大力推进创新教育,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艺术创作竞赛,提高学生创新技能和实践能力。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33.提高知识产权的应用能力。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和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以获取知识产权为目的进行重组、并购,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重点实施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应对知识产权竞争的能力。
34.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以专利技术产业化、版权兴业和商标战略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促进钢铁、汽车和石化等支柱产业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质押等方式,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专利、自主商标与自主版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
35.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企业采取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商品化,引导和鼓励银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纳入相关专项给予贷款贴息。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转移体系,制定知识产权评估与转移规则,认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规范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36.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的体制机制。重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探索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文化传统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
37.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支持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专家证人和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实知识产权司法队伍,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简化救济程序,充分发挥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积极作用。
38.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