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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的通知


  14、整治金陵石化周边地区企业。2012年前,进一步清理金陵石化周边化工企业,实施20家以上小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改造与治理工程,启动生态防护带建设。2015年前,全面完成金陵石化周边企业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提升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基本建成生态防护带,改善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栖霞区政府负责。

  15、整治河西地区工业企业。2012年前,关停搬迁河西地区不符合规划定位的工业企业,完成废品回收及加工企业的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建邺区政府、河西指挥部负责。

  16、治理化学工业园及周边化工企业。整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和六合红山精细化工园,以发展绿色化工为导向,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整治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加强对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周边建设生态隔离带,在企业与居民区之间建设规范的卫生防护带。2010年前,限期治理化工园区域排放严重异味的企业。2012年前,全面治理区域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启动生态防护带建设和相关居民区搬迁工程。2015年前,基本完成生态防护带建设和相关居民区搬迁工程,消除区域化工异味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六合区政府、南京化学工业园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与整治

  通过实施工地扬尘、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坚持长效管理,强化督查考核,有效降低城市扬尘污染。

  17、加强建筑与市政工地扬尘控制。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及砂浆。从工地围挡、工地运输、工地交通、工地搭临、建材堆放、工地对外影响等六个方面,实施工地扬尘污染控制。2012年前,确保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2015年前,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8、严格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通过围挡、洒水喷淋与规范作业等措施,严格控制城市房屋拆迁工地、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地与违建拆除工地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9、加强交通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公路、航道等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场地监管措施。通过围挡、洒水、冲洗、遮盖、清运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交通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20、加强垃圾与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实施全密闭运输,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交管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21、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创新优化道路清扫保洁方式,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和保洁频率,2012年前,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与繁华窗口地区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主干道、次干道机扫率要达到80%以上。晴好天气,主干道每天至少洒水2次,支次道路每天洒水1次,并辅以定期冲水清洗;对渣土洒落路面清理后,及时进行冲洗。2014年青奥会期间,进一步加大保洁力度与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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