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昝少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童小芹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宇澄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 历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兆礼 市环保局调研员
  李寿龙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昌财政局(办公地点:乌昌财政局14楼,办公电话:2350135 2830340),办公室主任由韩庚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四、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所有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乡镇企业、气象、交通、抗震安居、国土、环保、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
  (二)内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隶属关系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林木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其他重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牧还草补助经费、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等问题,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五、实施步骤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8月下旬-9月初)。
  成立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