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安全就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各大中专院校要把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于学校就业工作的始终。各学校及其各院系都要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营造乐于奉献、报效祖国的良好就业氛围。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各大中专院校要坚决贯彻“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要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作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同时,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就业投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和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加大投入,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保证基层服务项目经费的同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大中专院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要求,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支出计划,专款专用,满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支持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要。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中,要把扩大就业特别是促进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目标,完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今年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大中专院校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督查和评估结果列入政府和学校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