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16.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种渠道进行补偿。(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2)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负责)
17.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认真落实协调会议制度,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五项重点改革的扎实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2010年度各项医改工作实施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县(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