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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固原市名牌战略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增强企业创名牌的动力。企业是名牌战略的主体,要广泛宣传推进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品牌意识。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名牌工作,使创名牌工作在全市形成浓厚氛围。
  (二)做好创名牌的基础工作。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创新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国际先进标准,对一些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和农产品,要尽快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要按照“扶优扶强”、“做大做强”的原则,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引导企业向规范化、品牌型方向发展,为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搭好桥、铺好路。
  (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企业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鼓励已获得名牌产品企业充分发挥品牌作用,通过联合、协作,甚至兼并等方式,聚集各种资源,壮大企业实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争创中国名牌产品。
  (四)注重农产品名牌的培育工作。根据固原实际,大力推进农产品争创名牌。通过有重点地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草畜、马铃薯、固原红鸡、泾河牛肉、酥梨、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发展高效农业。扩大传统土特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名牌发展工作的规划。制定《固原市名牌战略规划》,根据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宣传一批的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宁夏名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名牌培育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协力推进。市政府每年召开质量大会,对质量与名牌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奖励质量与品牌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与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以名牌培育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工作责任书。构成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推向深入。
  (二)建立名牌激励机制。除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企业外,还要采取激励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宁夏名牌产品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奖励50万元的规定,凡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时对做出贡献的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原则上奖励一次,不再重复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同时,企业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另行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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