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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10〕3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近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陕办字[2010]52号),明确指出当前信息报送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重大紧急信息存在认识偏差,不能第一时间上报,总想事态平息后再报;信息报送网络和机制不健全或运转环节多、效率低,延误报送时间;反映问题避重就轻,不够客观等。另外,对近期发生的横山县波罗镇樊河村村民与煤矿工人发生群体性械斗和韩城市桑树坪小南沟煤矿井下火灾两起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不断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精神和厅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影响社会稳定和全局工作的重大事件要亲自过问,确保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二、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制度。凡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等情况,必须在事发后3小时内上报,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及原因后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压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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