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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3.加强引才引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利条件,加快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等的发展,推进以市场为基础,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载体建设,为人才引进与交流创造良好条件。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吸引高层次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和推进创新创业创优的重要作用。建立与全省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相适宜的人才发展平台,加强生态农业及旅游产业人才创业载体建设。加大税收、融资、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创新力度,优化投资环境,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提供支撑。设立人才引进协调机构,加强与国内猎头公司、人才中心以及海外有关人才机构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引才渠道。
  (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党委联系专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人才管理体制。规范政府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及与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鼓励各地各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3.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学历、唯论文和“官本位”倾向。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岗位职责规范以及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加强业绩考核。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健全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分类分级评价办法。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4.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入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注重从基层与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扩大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和完善党政干部任期制和聘任制,健全党政干部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员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选用制度。
  5.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推进政府所属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完善劳动合同、人事争议仲裁、人才竞业避止等制度,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健全专业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动人才资源有序流动,实现人才资源在产业间、区域间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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