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努力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功能和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全力保障“三个发展”稳步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八日
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自2002年11月21日由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以来,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工作水平逐年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为确保2010年度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基础工作的全面推进,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消防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
江苏省消防条例》
4、《
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
5、《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6、《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01-2010)
7、《南京市“十一五”消防专项规划》
8、《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专项规划》
二、实施内容
(一)消防规划
1、根据南京市城市发展变化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组织市有关部门修订《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之消防专项规划》。
2、编制《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2011-2015),形成初步成果;各区(县)编制完成“十二五”城乡消防规划。
(二)消防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