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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赣发改环资字[2010]1424号)


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工作要求,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经研究,并经我委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环保厅共同组织专家组对东乡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乡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二、建设规划确定的具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基本可行,具体项目在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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