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2010年度无锡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锡政发〔2010〕14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无锡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锡政发〔2007〕332号)和《无锡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锡政发〔2007〕314号),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专家评委会审议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和远东电缆有限公司2010年度无锡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两家获奖企业珍惜荣誉,不断创新,再创辉煌。希望全市广大企业和组织学习先进榜样,矢志追求卓越,努力提升管理效率,积极创造核心竞争力,共同为无锡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