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八日
荆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市发改委 2009年12月30日)
《荆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包括10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和职责、预防和应急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恢复与重建、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保障措施、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具体如下: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参照《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及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 管理体制。
1.4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2县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本预案,编制本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1.4.3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