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11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行动结束后,国务院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省政府安委会将于今年10月下旬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11月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报告省政府,由省政府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这个中心,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