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的决定
(吉政函〔2010〕1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教育战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素质精良的中小学教师。他们中间,有的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有的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有的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在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有的在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境界、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卓有成效;有的长期扎根农村,在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全省中小学教师的优秀代表。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鼓励广大教师专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姚国华等104名同志“吉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希望受表彰的特级教师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围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研究、提炼、推广特级教师的先进教学思想、方法和经验,广泛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在当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献身教育事业,努力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师德水平,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吉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