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亳州市城乡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
(亳政办〔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市妇联制定的《亳州市城乡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亳州市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地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金融机构等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把握政策,加强宣传。各级干部尤其是妇联干部要带头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充分掌握政策、大力宣传政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担保贷款的主体资格、申报程序、贷款额度、操作流程、运作机构等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妇女群众的参与率。
三、搞好服务,加强管理。各地要不断完善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指导,并将农村妇女申请贷款事项纳入县、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项目中。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创业技能培训和诚信教育,做好妇女创业项目的推介指导,加强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跟踪管理,提高运用政策服务妇女、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发挥职能,加强配合。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工作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妇联组织、人民银行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城乡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