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监察厅关于挂牌督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重大典型案件的通知
(川国土资电发[2010]100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为了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确保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决定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查处
挂牌督办案件共计30宗,包括新增违法用地和伪变化图斑中的存量违法用地,涉及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遂宁、内江、资阳、乐山、眉山、南充、广安、宜宾、达州、巴中、雅安、凉山等16个市(州)(具体案件附后)。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报告市(州)人民政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严肃查处。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查处的案件,也要对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审查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依法查处到位。
二、抓紧办理,按时上报
挂牌督办案件应于2010年10月25日前办结,并以市(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名义联合行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
三、严明法纪,追究到位
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挂牌督办以外的违法问题,各地也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置,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近期,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将组织党外人士共同对卫片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违法较为突出地区整改情况等进行督查,发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不予通过卫片检查验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