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10〕288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省属经济组织:
现将《江西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江西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巩固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整治成果,提高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因通风不良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制订如下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防大事故、治大隐患”总体目标,全省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机械通风安全运行管理需要,防止因通风不良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
二、督查内容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94号)要求,确定以下督查内容。
1、矿山企业是否设置通风安全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的通风技术人员;
2、是否依法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报告提出的不合格项是否进行了整改;
3、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处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是否建立健全矿山企业通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通风工段各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主扇工、局扇工、通风设施工、检查维修工等),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主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主扇运转、检修、事故记录等);
6、主扇安装,主扇机房,反风装置,主要进、回风井巷的断面,通风构筑物的设置等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7、主扇机房是否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并建立相关记录台帐,详细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