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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解决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息办)是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确定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
  (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落实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信息资源使用的协调、整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硬件、软件)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四)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立项、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工作;
  (五)组织研究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的标准;
  (六)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础性和重大综合类信息项目建设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各单位要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指导下,加强自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单位应把握交通运输业务与信息化的结合点,制定本系统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促进业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手段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水平。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和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建设。
  第九条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
  第十条 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强监管、讲究实效;
  (二)遵循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的原则;
  (三)严格程序,深化前期,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四)严格按下达计划建设内容控制预算。
  第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各建设单位根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的项目,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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