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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初中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初中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并政发〔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就加强我市初中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百校兴学”工程,全面提升初中学校办学水平
  (一)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我市从2010年起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颁布的办学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达标验收实施方案,对学校规模、场地与校舍、设施与设备、经费与保障、校长与教师、课程与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到2013年,各县(市、区)至少有5-6所初中和市属30所完全中学初中部通过达标验收;到2015年,全市初中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二)加强初中学校建设。对全市初中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市和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学生生源情况,制定初中学校建设方案,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初中学校,扩大学校容量,改善办学条件。农村地区新建初中学校相对集中在县城和大中乡镇。
  (三)居民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学校。新建居民住宅区和旧城改造项目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校。在审批住宅小区规划和建设项目时,没有教育行政部门对配套学校的审核意见,规划和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建设许可证;居民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时教育行政部门参加验收配套所建学校。未按规定建设学校或学校不达标的,建设部门不予验收,房管部门不予批准房屋销售许可。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探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办学新模式。县(市、区)区域范围内学校要结对帮扶、以强带弱,选择一批优质学校各自就近与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校联盟结对,结对双方学校统一安排任课教师、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开展教学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考核时将被帮扶学校质量提升情况列入结对优质学校考核内容。对领导不力、管理不善、质量不高的薄弱学校,采取调整领导班子、改善教师结构等办法,尽快改变学校落后状况。条件成熟的联盟学校,可实行合并办学。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积极进行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要充分发挥太原市教育城域网和农村远程教育工程作用,加大教学资源库建设力度,集中一批各学科名师开设与学校教学进度一致的“名师公益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实行校长任期制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对学校和校长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优秀校长予以奖励,连续3年完不成任期目标的校长予以免职。为加强初中工作,初中在6轨以上的完全中学可增设一名分管初中的教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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