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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⒈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成员参加,一般每年召开1至2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召开。

  ⒉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一般半年召开1次例会,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召开。   

  (二)政策会商制度  

  在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力度,必须时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大而又涉及大局的,由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必要时可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能够更加合理、更加科学。

  (三)信息通报制度

  每季度的次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出台的救助政策措施、实施救助情况,经验做法、存在不足及工作打算等内容。重要社会救助情况应及时报送。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将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潘世建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卓锦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福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左慧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江汉 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锦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俊山 市司法局副局长

  庄志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钦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郭俊胜 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姜 杰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永东 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鹤麟 团市委副书记

  陈宝贵 市妇联副主席

  陈秀蕊 市残联副理事长

  周 敏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左慧敏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查忠明担任,办公室其他成员如下:

  成 员:王国庆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志杰 市公安局1 1 0指挥中心秘书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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