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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版权局、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中各地版权部门要把音频视频、文学、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作为重点对象,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网上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类型,将手机媒体等移动互联网作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

  三是加强主动监管。各市版权管理部门要确定在本地有影响的互联网、手机移动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对其中的重点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监控的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网络取证工作。在监管的同时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抽查和督查,逐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传播秩序。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剑网行动”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力度,组织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公众和社会的互联网版权法律意识。

  三、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日前,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成立了安徽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涉及全局的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协调指导本地区工作的开展。

  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案件线索的收集、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强主动监管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推荐奖励工作。同时,版权部门还要做好对承担版权执法工作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协调和指导。

  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立案查处工作,加大主动侦查工作力度。依法参加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联合执法,依法受理版权部门移送的涉嫌侵权盗版犯罪案件及相关线索并加大查处力度。

  通信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开展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提供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涉及网站的备案信息,协调相关网站服务商配合执法。对经版权、公安部门查处且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同时责令关闭网站,并通知相关网站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四、行动步骤

  2010年我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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