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在陕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西安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具体工作接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指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2.2.1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西安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框架图见附件1)
2.2.2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在市应急办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和省质监局汇报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组织起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有关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救援工作。
(3)建立市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4)在出现较大事故(Ⅲ级)时,决定启动本预案。
(5)针对事故危害程度、抢险救援进展状况,通过市应急办,向市政府和省政府请示相关支援,以协调、调配市级和省级专业应急队伍和各类应急储备物资。
(6)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提出表彰和处罚的建议。
(7)负责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统计和分析全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情况。
(8)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9)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相关应急人员的培训;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组织向市民宣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知识和灾害预防措施。
2.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3.1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
主 任:市质监局主管副局长
副主任:市应急办副主任
市质监局特设处处长
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质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特设处有关同志
2.3.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上级机关及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定期与成员单位交换有关应急救援信息。
(2)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事故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首长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及救援情况。
(4)建立与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的联络协调机制。
(5)受应急指挥部委托开展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2.4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
主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维护指挥平台,保证其正常运转。提供专业救援队伍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