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省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申报表》或《评分细则》中有关证明材料的年限问题
  凡《通知》中未具体规定材料年限的,申报单位均应提供2005年至2009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并请按序装订:
  (一)《申报表》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登记页(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纳税情况说明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4、年检情况说明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5、资信情况说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注:1至5项装在《申报表》的后面)
  (二)《评分细则》部分
  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按《评分细则》各小项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表》部分和《评分细则》部分的材料,请一并装订。(为条理清晰和便于审查,两部分材料之间用彩色纸隔开)
  (四)上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并上报一式三套。
  七、加强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工作的领导
  建筑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质量要求高,需要的材料较多,时间紧,任务重,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和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高度重视,按工作质量和时间节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做细申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省建筑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领导,成立江西省建筑设计行业诚信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协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协会负责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有关同志及相关专家;领导小组下设诚信评估专家组,承担诚信评估的具体审查工作,并对省诚信评估领导小组负责。
  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可与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以便及时研究答复或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请示。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邮编330046,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66号(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四楼西),联系人熊根水同志,电话0791-6282506,传真0791-6219718。
  附件:
  一、关于在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略)
  二、关于在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填表的说明(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