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设管理处。
承担全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动态管理公路评标专家库;承担公路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承担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公路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工作。
(八)水运管理处(黄金水道建设办公室)。
承担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水运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动态管理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承担水运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承担水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审查水运工程重大设计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水路运输、港口、航道维护、船舶检验和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国际海运及港澳航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参与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及水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黄金水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黄金水道建设管理、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九)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十)科教处。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参与拟订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联系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承办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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