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川林办〔2010〕76号)
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市、广元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0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
《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
《种子法》,客观展示实施
《种子法》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种工作,营造良好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全国林业系统广泛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现将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
《种子法》及林木种苗相关政策。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理解认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正确把握
《种子法》的各项规定。宣传
《种子法》以及国家和地方制定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各地在贯彻
《种子法》中的重大部署和事件。
(二)宣传贯彻实施
《种子法》带来的巨大变化。宣传
《种子法》实施以来,各项规定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依法管理、推动种苗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种苗管理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事种苗行政管理、守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良好情况,宣传维护种苗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利益以及社会稳定的典型;宣传种苗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和参与依法治种,营造有序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