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的决定
(鄂发〔2010〕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脱贫奔小康步伐,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现就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作出如下决定。

  一、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恩施州是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唯一被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的地区,也是革命老区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200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恩施州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艰苦创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业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面貌发生较大变化。但是,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恩施州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很低,脱贫奔小康的任务还很艰巨。继续支持恩施州加快发展、建设成为全国先进自治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武陵山经济协作示范区战略和鄂西交通条件改善等机遇,推进“两圈一带”建设,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西部地区、革命老区的各项政策,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增进民族团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途径;是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新态势,加快鄂西地区发展,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生态立州、产业兴州、开放活州”等战略部署,加大政策帮扶、改革创新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努力使恩施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走在全国自治州前列。

  (三)基本原则。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以产业开发为重点。发挥资源优势,实施深度开发、绿色开发,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突破性发展特色工业,形成以旅游业为引擎的产业联动发展机制,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