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提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2)研究制定试点地区医疗技术服务、医用耗材和大型检查设备的收费标准,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负责)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执行国家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执行国家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落实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将与各旗县市区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各旗县市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