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等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严格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地 区
| 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人数
|
总 计
| 875
|
通川区
| 150
|
达 县
| 130
|
大竹县
| 130
|
渠 县
| 130
|
宣汉县
| 130
|
开江县
| 100
|
万源市
| 105
|
达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
为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继续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