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地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决办法。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个
地区
| 高校毕业生
实现创业人数
| 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数
|
总 计
| 83
| 10
|
通川区
| 10
| 1
|
达 县
| 14
| 1
|
大竹县
| 14
| 1
|
渠 县
| 13
| 1
|
宣汉县
| 14
| 1
|
开江县
| 9
| 1
|
万源市
| 9
| 1
|
市本级
|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