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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宣传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宣传工作的通知
(淄教宣字[2010]17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党委字〔2010〕14号印发)和《关于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教党委字〔2010〕18号印发)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现就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推动市直教育系统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增强党员干部创新能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上求创新上水平,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二、宣传方式
  (一)设置宣传专栏
  淄博教育信息网、《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已设置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在校报、校园网(单位网站)、宣传橱窗设置活动专栏,校园内LED显示屏要播发活动情况字幕,校园广播要播发活动开展情况,要在校园合适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搭建活动平台
  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校园博客打造一个集学习、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学习交流平台;也可在校报、校园网开设笔谈类栏目。
  (三)开展集中辅导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作集中辅导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内化认识。
  (四)组织论坛活动
  各单位要以争做淄博教育先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主题,集中开展论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岗位谈认识、说体会,讲思路,促发展。要注重充分发挥青年教师(职工)的活力和优势,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五)选树活动典型
  结合庆祝教师节评先树优,各单位积极选树活动典型,用身边的典型引导、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六)制作活动展板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作活动展板,展板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特色鲜明,要体现活动的进展和单位的活动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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